工伤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向公司提出离职会影响后续鉴定步骤和相关补偿的发放吗

工伤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向公司提出离职会影响后续鉴定步骤和相关补偿的发放吗4月中旬加班过程中导致右腿髌骨骨折,后认定为工伤,目前在康复医院进行辅助恢复治疗,公司给了三个月停工留薪期,即将到期。由于综合考量后决定不想继续在该公司就职,想咨询下如果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向公司提出离职,之后的鉴定程序和相关补偿会有影响吗?因为之前曾经发生过,某同事刚离职他之前曾经全力参与的项目开始分发奖金,后公司以该同事已离职不在档案内拒绝其奖金发放的事件,不知道会不会对工伤有影响,如果有我应该做什么(比如签订协议、合同等等之类)来降低或免去风险呢?谢谢!

    发生工伤事故的,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伤情稳定后,若受伤严重构成伤残的,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停工留薪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会影响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即不会影响工伤赔偿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7-12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伤医疗期间不能提出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工伤达成伤残等级的还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追问

我这边康复没做完,停工留薪期也得到下周才结束,所以那个鉴定的申请资料都还没有提交,是不是应该等资料提交了再提呢。而且资料提交后鉴定结果出来也需要一段时间,离职后公司会不会已不在档案内拒绝之后自身该承担的赔偿呢。

追答

暂时不要离职,在工伤医疗期间,单位是会付工资的,等待伤残鉴定出来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一次性得到工伤的赔偿。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7-12
1-工伤期间,公司不可以辞退员工。
2-应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主动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公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