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辞工书只写了有事回家,申请劳动仲裁该怎么写 厂方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会保险,拖延工资,我8月1号向厂方提交书面辞职,辞职书只写了有事回家!当时厂方以赶货期间,不允许辞工为由,没有批准我的辞工,我于9月1号要求厂方结工资我走,但厂方不肯,说当时没批准你的辞工,还威胁我自动离职一分钱都没有,三天不来上班当自动离职,我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理由应该写已经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书,还是写厂方违法,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哪个理由对我主张双倍工资比较有利
我现在在市工商局查到厂方的登记资料已经注销了,劳动仲裁委员会能受理吗?如果赢了能索赔吗?
追答可以试试,或者咨询一下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实在不行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你老板个人。同属劳动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