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我现在还在合同期内,我想提前辞职,我9月1日申请辞职的话,应该做到9月30日就能辞职走人了吧?

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就能够走吗?需不需要公司批准?如果公司让我9月15日就不用做了,那这个是不是不可以的呀,这种情况算不算他辞退我,是不是有补偿金啊?而且我9月份的社保公司应不应该帮我交?

在合同期内,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要做到第三十日办理离职手续的。每个公司制定的离职流程不同,是否需要公司批准,这个要根据实际情况定。
至于公司让你9月15日就不用做了, 目前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所以不算辞退。
9月份的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你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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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5
劳动法规定,正式员工需提前30日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就可以离职。如果是你提出辞职那么公司就无需赔偿,如果是15号就走的话,公司可以不给你缴纳9月的社保追问

我是提出辞职啊,但是提出辞职的1个月内是公司让我走的呀,那是不是算公司辞职我呢,这样公司应该补偿我吧

追答

这一个月的时间约束是针对企业的,主要是怕公司不放人。不是说非得一个月才可以走的,只要员工和个人工作交接完了,也协商好了就可以走。在法律上这样的情况公司是无需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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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8-25
以下是《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文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据以上条文回答如下:
1.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不需要单位批准,三十日之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2.如果单位三十日内批准,属于第三十六条的协商一致解除。
3.由于是劳动者提出的解除,不符合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补偿条件(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所以没有经济补偿金。
4.社保问题需要到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因为各地不同,但普遍的是当月社保下月缴纳,也即9月的社保一般都是在10月内缴纳的,所以9月的社保公司估计是不会给你缴纳的;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必须在劳动者离职之后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移接手续。

参考资料:大仙律师网,劳动纠纷预防与处理专家

第3个回答  2011-09-08
正常来说,合同期内的辞职,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交公司,公司好安排人员接替。但双方也可在一个月内协议解散合同,我想你这样的情况应该不会有补偿金,但是九月的社保还是会买吧。我的情况和你一样,也是提前几天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