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7-13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扣业绩的款项必须是合法的,不合法不应该执行。
在合法的前提下,如果职工未完成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业绩,企业有权扣除业绩工资,但金额不得超过工人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扣除后的剩余金额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对该惩罚不服的,有申辩权,还有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的权利。
第2个回答 2022-06-27
当然是非常不合理的,公司如果是扣发工资给对方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底薪工资都扣完了,我觉得这一点就不合适了,毕竟最起码要保证员工的基本工资。
第3个回答 2021-07-13
肯定不合理啊,你想工作和组成部分为啥有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呢,基本工资就是为了保证个人的最基本生活水平,绩效工资就是对你的工作的一种考核。
第4个回答 2021-07-13
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理,工资是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组成的,如果员工的绩效不佳,可以在绩效工资中降低相应的工资,不可以扣其他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