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我一个月的工资,我可以马上离职吗?

我2010.1.18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合同里并没有写明每个月的发薪日是哪天,公司于3月24日、4月27日、5月25日发了工资,少发了一次工资,我想申请辞职,我能马上离职吗?还是要再等一个月?感谢你们的准确而详细的回复,谢谢。
这样的情况,我写了辞职申请就可以直接不来上班了吗?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1个月工资为由,不能马上离职。

  仅拖欠1个月工资,一般不会认定属于《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所以不支持劳动者立即离职的行为合法。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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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07
不需要再等一个月,直接问公司索取,如不成,则投诉至劳动检查中心。
第2个回答  2010-06-08
你可以写一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到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写明事由与请求,其中请求中可以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单位发放的拖欠工资,还有经济补偿金,因为你工作还不满半年按月工资的25%的标准获得补偿金。不过要附上证据清单。包括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等证明你所言属实的证据。具体内容你可以去网上查看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范本看看。还有去仲裁机构申请不需要花钱的。我前几天上的企业法律实务课,我们老师这样说的还让我们自己上网搜范本了呢。没错,希望可以帮到你。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