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有什么范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5-20
劳动监察大队的管辖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2020-05-20
劳动监察大队主要受理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单位支持职工工资的情况。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放证书的情况。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这些都是范围内
第3个回答  2020-05-20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4个回答  2020-05-20
劳动监察大队依据法律规定其受理范围是:1.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二年内的;2. 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 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4. 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
第5个回答  2020-05-20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的范围主要内容有,一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二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形成5企业遵守起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6单位支持职工原工资的情况,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8劳动者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另外还有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和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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