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我们合同没到期的员工,自己辞职,再重新签新的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这样对吗?上个月人事部的人找我们,说之前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不合作了,让我们先签辞职申请,再签新的劳务派遣公司合同,大家觉得不合理,都没有签,那人事部的人挺着急的,相当于逼着我们签,我们有一部分人还是都没有签。奇怪的是,这半个月过去了,人事部的又不找我们了,我想知道,公司又憋着什么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