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我们合同没到期的员工,自己辞职,再重新签新的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这样对吗?

单位要我们合同没到期的员工,自己辞职,再重新签新的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这样对吗?上个月人事部的人找我们,说之前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不合作了,让我们先签辞职申请,再签新的劳务派遣公司合同,大家觉得不合理,都没有签,那人事部的人挺着急的,相当于逼着我们签,我们有一部分人还是都没有签。奇怪的是,这半个月过去了,人事部的又不找我们了,我想知道,公司又憋着什么屁呢?

不对,你们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所谓的劳务派遣公司,实际只是人事代理。
如果人员实际由用人单位之间招聘、管理、支付工资,那么即便是与劳动派遣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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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6
一看就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工作10年以上,或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只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