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9-10
按照法律,他作为你的雇佣工人你自然要承担他的医疗费,这点你做的很好。
至于他要钱。
任何老板也不是取款机,要多少就能要的。对方的伤如果没有造成什么后遗症,你只要在医疗费外给予少量补偿即可。
至于他要,叫他起诉去,他要不到十万还要搭进去诉讼费。你何必急着告他呢?法律会公正的。
你没说他医疗费是多少,你支付他部分医疗费即可。他没用安全扣也要承担责任的,你们可以协商比例,感觉要判的话他至少要承担50%自己的医疗费。
他骚扰你厉害了,你可以报警。
第2个回答 2010-09-10
根据《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你们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说白了就是赔钱。除了医疗费之外,给一定的补偿法律也是支持的。除非你能证明他是故意从2楼向下摔,以讹诈为目的,这个就什么不用陪了。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第3个回答 2010-09-11
这是承揽合同,不是雇佣合同。合同的标的是工作成果(刷好墙)而非他们的工作本身,你也不参与管理领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你一毛钱都不用陪,所有的责任都由工人和工头分担。
私了的话,付多少责任凭你良心了。。。
起诉的话,可能要承担一小部分的公平责任
第4个回答 2010-09-10
如果协商不了,建议让受害者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该赔多少就赔多少。
雇员在雇佣关系中受伤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害者在工作有过错也要适当承担责任的,如三七、二八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