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08年6.29进入该公司(宁波小港)上班,合同签订时间是2008.6.29-2009.6.28,至今刚好4个月整(试用期是一个月)。昨天公司负责人找我说公司要倒闭,告诉我公司对我的的补贴政策是半个月的工资补贴,没有其它别的人任何补贴了,请问这样的补贴是合理的吗?再者,我想请问公司倒闭的补贴和工龄是不是成正比的?我半年不到的工作时间就仅仅是半个月的补贴吗?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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