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而被扣奖金合法吗?

我现在的公司是每个月20号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今年8月20日发7月的工资和上半年的奖金,但是我在8月10日的时候向公司提出书面离职申请(按国家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并在办理工作交接),结果20日发工资的时候,就把奖金扣了,只发了7月的工资。公司也发布了奖金分配方案说明了是上半年的奖金,但是也在最近发布了一个公司的奖金管理规定,里面规定了在奖金发放之前提出离职就不发奖金,但是我这个奖金归属期属于上半年的,而且奖金发放方案额说明了奖金发放的其中一项标准是按上半年在岗时间来判断,就只提前几天提出离职就跟我扣了,我想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公司规定在奖金发放之前出现预离职情况就不发奖金合法吗?
如果不合法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吗?

不合法,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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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1
肯定不合法,可以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追问

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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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