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劳动合同上什么都没写,就叫我签字,而且只有一份合同在老板哪里,我都没有另一份,那劳动合同有效吗?

而且还说是签了合同,就是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时间满了,要走也要扣一千块钱

合同无效。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才有效。劳动合同应该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拿一份劳动合同。老板让你们签订空白合同后续可能会在空白合同上添加内容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内容随机性太大,对劳动者而言是不利的。
法律分析
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发给劳动者一份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工作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想要证明劳动关系,就要尽量准备如下证据: 1、工资转账凭据; 2、考勤记录; 3、工作证件; 4、人证; 5、业务相关证据等; 6、加班的证据; 7、入职通知书; 8、录音证据。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01
1、劳动合同你签上字,存在老板处,只要老板盖章,合同就有效;
2、老板不给你合同,你可以要求老板给你一份,否则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老板无权在你离职时扣你一千元工资,如果克扣工资,你可以投诉或仲裁。
建议咨询律师获得更多专业帮助。
第2个回答  2019-08-01
劳动合同都是一试两份的,像你这个肯定是无效的。你自己签字了,那老板有没有签字呢。只有甲方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后,合同才会有效的。像你这个合同老板只是为了有过程而已,一点法律效率也没有的。祝你好运吧。
第3个回答  2019-08-01
合同内容不违法就有效
无效是需要劳动仲裁认定的
提前按法律规定期限通知单位辞职,如果单位不办理离职、不结算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19-08-01
用人单位操作不规范
但是劳动合同成立且生效
签字就是认可了合同相关内容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签订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并给劳动者一份
用人单位违法没有给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向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控告要求责令交付,同时处以罚款
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批准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办理完成工作交接时支付结清工资,不能无故克扣工资
对于无故克扣工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控告要求支付,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加付一倍赔偿金
希望可以帮到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