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在二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其中一家公司给我交了社保,而我又去另一家公司上班算违法吗?

如题所述

违法。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法律不允许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国家不允许劳动者同时和两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的精力是有限的,劳动者同时从事两份工作,不仅危害自己的身心健康,而且影响生产经营,甚至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如果劳动者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拒不改正的,或者对完成用人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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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一人在二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其中一家公司给我交了社保,劳动者又去另一家公司上班算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14-02-24
你好,要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另外公司有没有规定禁止在两家单位上班。
如果合同和公司规定都没你禁止同时在两家公司上班,你就没有违法。
希望能帮到你。追问

没交社保的这家公司现在合同到期要辞退我,我可以得到补偿吗?

追答

有没有提前30通知你

或者给你一个月的工资

追问

没有提前通知更没有给一月工资,是当天通知我,我偏不离开,怕他说我缺勤。

追答

没有书面通知吗

追问

没有,老板要人力资源通知我。

追答

没有书面通知,你就去上班就行了。

追问

他就是不给书面通知我,但万一公司又口头找我说不要我上班,哪又怎么办。

追答

给公司要赔偿金,不给就一直去上班。

追问

哪一直上班下个月他不发工资怎么办?

追答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追问

谢谢耐心帮助的李律师,有什么事在请教您!谢了。

追答

不客气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2-24
当然算违法的,但是如果第一家是你亲戚开的没问题
第4个回答  2014-02-24
一般没事,你的情况应该是挂靠人家交社保的问题。那家给你交社保的公司和你老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