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 辞职~第47条中月工资中·平均工资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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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由于我们公司的工资由综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固定补助、全勤奖)和加班费组成,但是要扣除社保、医保、公积金,所以工资单拿到的实际工资=综合工资+加班费-社保-医保-公积金,如果我在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合同,那么47条中所指的月工资该怎么计算?(以7年为例)

  按实际情况,对于劳动合同法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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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26
经济补偿中的工资是指前十二月的应发工资,即综合工资+加班费。
新颁布之《劳动合同法》从2008/1/1生效,故2008年至你合同期满日(假如10年12月31日期满)应当给付你2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2008年以前,即2002年至2007年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应依照《劳动法》规定执行,而《劳动法》中规定只有解除合同才有补偿金,合同期满终止无补偿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25
实际工资.
辞职前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数。
第3个回答  2010-10-26
这里的平均工资指你离职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数,也就是说在不扣社保、不扣个税、不扣公积金的情况下的工资。公式应为
平均工资=离职前12个月的(综合工资+加班费)总和/12
另外,如果是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经济补偿不是按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的,而是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工作年限。如果是合同期未满而单位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入职起计算工作年限。
第4个回答  2010-10-26
按照当地经济水平职工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