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地方工作了9天,第十天的时候,他们说我不合适这个工作,说看我是否愿意做其他的岗位,我不愿意做其他的,我问他们说这几天是否给工资,他们说给,他们告诉我发工资的具体时间,我就离开了。他们这公司也是比较大的公司,说是前七天无薪试岗,要是不合适不给工资的,合适的话,是给工资的。但是我干了9天,所以我走的时候说是给工资的,当是我当时办理入职手续了,但是没有签合同,本来7天的时候都该签的,但是他们总是拖延,有的十几天才签,他们说是没有签合同,不给工资。就算是前7天无薪试岗吧,但是我这都9天了,要是不录用我,也应该在第7天的时候说不用,等到第10天的时候说,还不给工资,骗子。我该怎么办,我也没有什么证据,好像只有一个他们的工作证?
我能否请媒体帮忙呢?他们会不会管,我觉得是我的东西就一定要争取,刚毕业,找个工作挺不容易的,难道就这么算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