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公司试用期半年(签订的是五张纸的试用期合同),但过了试用期没签订劳动合同,可公司有缴纳社保,如果我提出辞职,公司会赔付两倍工资么?赔付的钱是试用期后算起么?如果我超过一年后提出辞职,那算是默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能赔付双倍么?请求律政界的精英给个答案,谢谢各位了!
你好 我签订的那份是为期6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上面没标注三年或以上的合同日期
追答用人单位不能和员工单独签订只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另外劳动合同的长短决定了试用期的长短,三个月到1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1年到不满3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如果你公司只和你签了一个6个月的试用期合同,是违法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属于单位违法,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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