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1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只有在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赔偿金;如员工自己提出离职(离职申请中没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自入职满一个月后至入职后一年内的11个月双倍工资,但是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即只能要求主张之日起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每过一个月,就少一个月,如员工工资满两年,则因过时效而无需支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