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对辞退的赔偿,我过了3个月的试用期,转正之后刚满1个月,突然被公司辞退。试用期期间和公司签

新劳动法对辞退的赔偿,我过了3个月的试用期,转正之后刚满1个月,突然被公司辞退。试用期期间和公司签订了试用期合同,转正之后和公司签订的3年的正式合同,试用期期间公司没有帮我买五险一金,而且公司一直是周六都要上班!我想问问,按照劳动法,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公司是否还应该多给一个月的工资做代通知金?

第1个回答  2014-01-02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