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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共同危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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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答案 2006-06-30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可能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能准确判定谁为加害人的情况
共同危险责任就是指在共同危险行为导致他人权利受损时,为使无辜的受害人得到赔偿,而对全体行为人课以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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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危险行为和共同加害行为
答:
法律分析: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
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已造成损害结果
,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也就是说损害事实已经发生,并可判明损害确系数人的危险行为所致,但不能判明确为何人所致,这就是共同危险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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