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厂比较黑。之前都不知道。他不签劳动合同,也不买任何保险。我只做了二十几天就提出了辞职,都没转正,还是试用期,没有签过任何合同。想一个星期就走,但是老板不批准,一定要一个月才能走。否则算即辞,只能领一半的工资。我刚出来打工,没有任何的经验,也不懂最新劳动法。求帮助。
追答关键是有没有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有,必须给你工作期间的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加付补偿金。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我做了二十几天。还在试用期。并且就算我们厂里做了几个月的也没签过劳动合同。
追答那就找能证明你在那上班的证明和证据,到时候不干了起诉他,不签合同双倍支付工资
我做了二十几天,没到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