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解雇,拒不办理离职手续,不离开公司怎么办

我公司出纳伙同前法人,侵吞公司财产,因数额不大,故公司查明后,将其解雇。但是其拒不在解雇信上签字,也不离开公司,该怎么处理?

确有证据证明侵吞公司资产的,可以根据相关公司规章制度以严重违约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不需要签收,送达即可。以EMS或挂号信等可靠方式发给其本人;如果其拒不签收,则在当地报刊上进行公告送达。

更为妥当的方式,是跟他好好谈一下,把掌握的证据出示给他后,让他选择自行离职。通常财务人员还是比较注重行业内的声誉的,如果其侵吞资产的事情公开后,对他今后的就业是很不利的。因此相信此人在权衡利弊后应该能做出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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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3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员工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你们公司可以特快专递方式向该员工的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社会保险转移表。

如果员工拒不返还占有公司财物,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对于占有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可以报警;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员工返还。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26
以前好象看到过资料:先写一封解雇信给他(邮寄也行),信上注明自他收到解雇信之日起好长时间(一个月)内必须前住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离职。同时留下他收到解雇信的证据,比如邮寄单之类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