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已提前3天申请离职,写好离职申请,但是领导不批准,说我不上班就不发工资。现求相关法律和分析,

试用期已提前3天申请离职,写好离职申请,但是领导不批准,说我不上班就不发工资。现求相关法律和分析,求别敷衍。谢谢。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的情况符合该规定,你可要求结清你工作期间的全部工资,扣钱是不合法的。公司应在你离职后3天内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不给你办理辞职手续,严重侵犯你的合法权益的,你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对仲裁不服,你还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10元/件),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打官司‍(《劳动合同法》第7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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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02
取到相关证据,到公司所在的劳动局或者仲裁机构去投诉。追问

大概要收集什么证据

第2个回答  2015-03-02
我觉得你应该咨询当地的仲裁机构,问下需要什么材料。
第3个回答  2015-03-02
这事情不是直接找劳动局就可以了吗?他们会了解情况后到公司跟老板协商的
第4个回答  2015-03-02
给当地劳动局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