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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同危险行为中,侵权责任法为什么要规定行为人要证明谁是罪魁祸首才能免责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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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答案 2014-06-24
你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的规定是举证责任倒置,但不是要行为人证明真正侵权人,行为人只需证明自己的行为与侵权结果没有联系即可。 国家这么规定,是根据公平原则,保护被侵权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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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4
第十条 共同危险行为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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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
共同危险行为中
无因果关系可否
免责
答:
其一,共同危险行为中的因果关系作为法律上的“推定”,应当可用证据加以推翻。
如此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不能完全满足,从逻辑上将行为人应当因此免责
。然而,否定反证推翻却将导致侵权法的两个解释难题,即因果关系要件客观上被取消,且共同危险行为规则客观上变成“固定更多债务人”之规则。其二,“无因果关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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