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律师帮忙看看给与解答!

您好,8月1日,我和父亲和叫来的一位邻居打算把自己家的猪杀了卖肉,在院子杀猪的时候前院建材的一位长工来到我家看杀猪。猪杀完了,在我和父亲和邻居抬猪的时候,那位长工过来帮了一把没成想他穿的拖鞋一下滑倒了。当时我马上找车把这位长工送往医院,经过诊断是脚腕子一个小骨断了,需要住院做手术治疗。现在建材老板要起诉我们家,要求我们承担全部医疗费用。请律师帮帮忙告诉我,我家需要承担百分之多少的医疗费用?

如果你家没有明确拒绝帮忙长工的帮忙,你家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三条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问

胡律师您好,请问我家并没有找他来帮忙也没有主动要求他帮忙,他是自愿伸手帮忙,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请问我家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我家需承担责任,我家需承担百分之多少手术费用?现在他的老板也起诉我家,请问他有什么权利起诉我家?或以什么名义起诉?

追答

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是其自愿,只要你家没有明确拒绝,且不能证明帮工人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就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他的老板无权要求赔偿,只能由受伤工人起诉。
建议协商解决。

追问

您好胡律师,请问如受害人起诉我家,我家肯定败诉,在败诉的同时,我家是不是需要承担伤者医疗费用以及营养费等其他费用?我家是否需要承担全部费用?

追答

起诉的目的就是要求你家支付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败诉了肯定是要承担前述费用的。如果你家坚持诉讼,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个人建议,还是双方或者在法官的主持下协商解决。

追问

胡律师您好,如果说在起诉的时候我家帮工的邻居是证人吧,他要是说当时我们用语言上拒绝了他帮忙,但是他并没有听,还是伸手帮着抬了,请问如果这样我们家是否没有责任?

追答

邻居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但估计不能全部免除你家的责任。

追问

胡律师我并不是要全部免除责任,毕竟他也是好意帮忙,我们家也要拿出6000元给与伤者医治,可是事情不是很简单,因为此长工是智商有些问题,父母双亡,无房无地的,先在此做长工,老板以供吃住为由雇佣。在医生诊治时说了次病可以回家养,但是怕留有后遗症,但是伤者老板要求手术治疗,他要用伤者一辈子!所以他老板要求我家拿钱给治病,当时我们已经取得伤者同意回家治疗。

追答

如果伤者的病情并不是很严重,你们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如果双方协商不了,可以通过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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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3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位帮工属于提供劳务一方,你属于接受劳务一方,他穿着拖鞋去参与搬运,随时会后可能滑倒的危险,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意识到,因此他有主要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你没有注意到他的情况,因而没有制止他的参与,也有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个人认为,你三他七的责任比例较为合理。
我人人认为,《侵权责任法》是新法,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本身其效力低于《侵权责任法》,且属于“旧法”,其中的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有关帮工其实就是提供劳务的一方的一种表现形式,应属于《侵权责任法》35条中的提供劳务一方,其中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是指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问双方过错与否,这样的规定与侵权责任法35条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相抵触,因此应认定该条款被侵权责任法35条默式废止,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35条的规定,自《侵权责任法》公布生效后,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4条的规定。
另外,《人身损害赔偿解释》13条是指帮工对其他人造成的损害,而不是帮工自己的损害,根本与本案情形不同,根本不能适用,是他回答你问题时看错了法条的笔误,应当是看14条。追问

您好,请问在事发时是早上4点多将近5点,也是他平日在建材工作时间,当天因为前日下雨他或许因为早上没有很多活就过来看杀猪热闹,在此同时他的老板是否应当最此事作出赔偿伤者一定的医疗费用?

追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他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他老板没有赔偿义务。

第2个回答  2012-08-03
这属于帮工纠纷,建材老板没资格起诉,长工起诉的话要全额赔偿,除非他在帮工过程中有错误才能免除你家的一定责任追问

我们没有找他来帮忙,他在帮工的时候穿着拖鞋,着是不是错误重点!

追答

他过来帮忙你们没有明确拒绝,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三条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方穿着拖鞋工作,明显不利于工作,具有一定过错,占次要的责任吧

第3个回答  2012-08-03
您好,以我跟公检法打交道的经验看,检察院肯定是不敢退查三次的,因为这近亲属或其代理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可以要求解除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应当在7日内追问

请问你指的是那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