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最后一天提出辞职,要三日后才能离开吗,还是要等一个月才能走 签订劳动合里面写了试用期

问题二,合同是从2012年7月4日,三年。写明试用期为两月,但未写明试用期的截止时间:那么到底是9月3日,还是9月4日呢?
问题三,合同内写乙方在试用期内可随时提出辞职。我查到劳动法写的是试用期期间,提前三天通知单位。我是按合同办,还是劳动法来办,按合同的说明。是不是当天提出,当天就可以走。或者再工作三天才能走。
第四,“提前三天”的含义:在试用期最后一天提出辞职,是要再工作三日吗;这三天就算到转正的日子里了,那不是要等一个月才能走咯。

1、试用期的最后一天提出辞职,按规定,试用期辞职提前三天就可以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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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01
问题一:三天
问题二:九月三日
问题三:两个说法不矛盾的,随时提出辞职,没说明几天放你走嘛。横竖按劳动法来是三天。本来试用期辞职只要口头提出就好。但是既然合同这样规定了,单位好说话一点的,会直接放你走的吧。
问题四:不用等一个月。
以上问题的大前提,你有没有提前办理转正手续啊追问

提前办理转正手续?就是提前把档案放到单位咯。而且单位要在准备上报申请事业编制,不知进行到什么程度,一般是年底或者11月,批下来。目前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工
是不是把档案放到单位就很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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