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二,合同是从2012年7月4日,三年。写明试用期为两月,但未写明试用期的截止时间:那么到底是9月3日,还是9月4日呢?
问题三,合同内写乙方在试用期内可随时提出辞职。我查到劳动法写的是试用期期间,提前三天通知单位。我是按合同办,还是劳动法来办,按合同的说明。是不是当天提出,当天就可以走。或者再工作三天才能走。
第四,“提前三天”的含义:在试用期最后一天提出辞职,是要再工作三日吗;这三天就算到转正的日子里了,那不是要等一个月才能走咯。
提前办理转正手续?就是提前把档案放到单位咯。而且单位要在准备上报申请事业编制,不知进行到什么程度,一般是年底或者11月,批下来。目前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工
是不是把档案放到单位就很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