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里写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六日加班费还能要双倍吗辞职啦老板欠我2000块提成,平时六日加

劳动合同里写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六日加班费还能要双倍吗辞职啦老板欠我2000块提成,平时六日加班就给100元,没有工资条。 有时还不给加班费。 我想去仲裁能要回吗? 仔细看劳动合同发现写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还写着每天上8点下6点,实际我家太远上八点半下6点,偶尔晚上加班从来不给加班费。中午休息一小时可是我没有证据能说明中午只休息1小时,大家不愿意替我作证,没有人证。我是有一个国庆节休3天的录音。其他没有啦怎么办。

员工因为工资问题和单位出现纠纷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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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14
申请仲裁是可以把自己的损失拿回来。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正常工作时间后,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工作的,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员工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员工加班工资。追问

我以前不懂 我就按点上班 双休 但是双休没有写合同里 最近辞职老板欠提成想仲裁看到合同是综合工时的不知道还能不能要回加班费啊 加班不是很多 会不会不给啦

就偶尔六日加班 晚上加班 但是没超过36小时 给吗 真是 知道怎么查企业有没有进行这个审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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