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残保金新政

如题所述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扩展资料

逾期惩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期限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1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扩展资料

逾期惩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期限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2个回答  2019-03-0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第三条 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第五条 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 征收缴库

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 ...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税务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5〕5号)及其他与本办法不符的规定同时废止。

这应该是目前最新的了。

参考资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3个回答  2018-04-10
中残联官网最早的一篇:有关【残保金】的文章,是94年7月份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是按照社平工资计算的。也就是【残保金】是一直存在的...只不过很企业不怎么清楚...
距离今天,北京最新的《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是2017年4月28日印发【京财税778号文件】政策依旧要求:企业必须按照比例雇佣残疾人,否则需要缴纳残保金。很多人会问,之前是社平工资,什么时候变成的企平工资?
在778号文件之前的新政策是:京财税[2016]639号文件,2016年1月1日印发的,也就是说在印发639号之前就有所变更,具体变更几个点:
1.由之前的“社平工资” → “企平工资”;
2.由之前的“地税代征收” → “地税征收”;
3.征收日起调整,原来是7月份审核,8月、9月缴纳。变成了8月1日-9月15申报,11月1日-12月15日缴纳;
4.由之前年度人均人数:20人
→ 年度人均人数:30人;
5.增加了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
(满满的干活分享......第5条是最新政策 之前是30人,现在是20人)
因为残保金是自核自缴的,所以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的情况来报。但是据小编了解:很多企业存在虚报,少报的情况,建议:正常报啦,否则会出事情的!还有必须缴哦,否则会有千分之5的滞纳金的。
那么残保金如何计算呢?相信大家通过各种渠道都得到答案了,在这里《多才企业》告诉大家一个简单的算法:企业年度总工资乘以1.7%(北京市残疾人安置比例)=年度企业需要交纳的残保金
政策公式: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重点来啦:算完之后,发现【残保金】太高啦,这怎么办呢?如何减免呢?
多才企业为您解决减免问题, 全流程服务:入职引荐- 真实入职办理 - 3个取证 - 风险把控 - 中期残疾人管理 - 申报指导。
年度人均工资在5-8万的企业,减免比例达:45%-60%
年度人均工资在8-12万的企业,减免比例达:60%-75%
年度人均工资在12-20万的企业,减免比例达:75%-85%
年度人均工资在20万以上的企业,减免比例达:90%左右
记得在之前发布过一篇文章《企业为什么不雇佣残疾人,而缴纳高额的残保金》众多评论以及各个公司给出的答案:
1.没有合适的岗位
2.管理成本高
3.存在用工风险:劳动争议、工伤问题
4.团队融入问题
5.我们就是不招....(很无奈...)
全国残疾人数量8000多万,重度残疾30分之1的比例。弱势群体,无法得到就业意味着在这个社会无法生存。国家非常鼓励单位雇佣残疾人,所以在这里,多才企业希望企业去雇佣或超额雇佣。解决残疾人就业难的问题。
多才企业愿意与您携手,为残疾同胞共创美好明天!
友情提醒:买卖残疾证属于违法行为,多才企业坚决抵制买证、卖证、克扣残疾人工资的企业与个人。鼓励企业真实的安置残疾人就业,同时多才企业可以为您提供:居家就业、灵活就业、集中就业、企业就业等方式解决企业雇佣残疾人难的核心问题!
北京多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内领先的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5-11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2、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①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②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③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应答时间:2021-05-1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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