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上班19个月,医院没给签订劳动合同,没给办理社会保险(只见工资单里有扣住房公积金项目)

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随时可以不去上班并要求离职解除已经形成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时是否可以要求医院给我补缴社会保险和双倍工资补偿呢?如果协商不成,我需要劳动仲裁吗?在劳动仲裁前我需要注意些什么?避免上医院的套.

现在不签合同也已是事实的劳动合同,所以不可随时不去上班,走正常的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的程序。应当要求医院给补缴社保,及双倍工资补偿(前提是你已经不准备再继续这份工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交事实证据即可(比如工资条,工资卡、工作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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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5
需要补交及双倍工资补偿的。追问

证据齐全,有工作卡、工资卡和工资记录、排班本、工作书写记录等。主动要求离职是因与科室领导争吵受到威胁恐吓,不敢再去上班,故直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并邮寄人事科后走人了。还有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在职期间因骨折住院治疗,再过一个月我还要取内固定钉行后续治疗,这治疗费怎么办?一个医学研究生被忽悠过来给害惨了,我能不申请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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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1-05
保留好工资凭证,可以要求公司做补偿,如协商不成可以去仲裁。
第3个回答  2013-01-05
已默认合同了,当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追问

由于有其他原因,我已经提交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后就没再去上班,这样不会给我按旷工吧?

追答

你单方面的不去上班,单位可把你作旷工

第4个回答  2013-01-06
1、需要证明你已经书面递交离职通知书一份,医院签收之日为你最后工作日
2、可以要求各种补偿
3、需要
4、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