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租房合同还有效吗?超过期限一年半了,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效?

合同是2008年3月签的。2009年三月的时候,和房东续签了一年,就是很简单地在合同背后写了,经两个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延长至2010年三月。到2010年3月时,房东只给我打了个电话,问还住不住 。我说住 。并继续付了三个月房租。
2010年9月,房东突然说要我们退房,现在在处理押金这块出了问题。
不知道这份合同现在还有没有效力。
出现的纠纷,中介公司应不应该管。
补充:
押金这块的问题是指: 我们已经与房东算清帐了,以前交的1800押金,现在退回1100.昨天房东收拾房间的时候,提出了合同上没写,但我们接房的时候确实有的椅子不见了(坏了,被我们扔掉了)。这时,他想从这1100里继续扣,怎么办? 他说他那个老板椅值2800,但又没往合同里写,还有给我们换过个洗衣机,这个旧的确实比较破了,他一直放在客厅里没收拾,就被我们当废铁卖了,现在让我们赔200 。不知道该不该赔。

1、如果你继续付房租,租约就还有效,但这个合同是无固定租期的合同,所以房东突然说要你退房,人家并没有违约。但需要给你一个合理的时间搬家。并且需要退回押金。

2、如果房东不退押金,他是没道理的。他没有理由说合同没到期,如果没到期,他就没理由让你们退房。

3、这事中介公司管不了。中介没有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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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26
合同究竟是怎么写的 关于他屋内的东西 是损坏赔偿还是怎么着? 在租房时有没有一份房屋情况清单什么的?如果有按合同办理 没有就看你本事了 是协商还是怎么办 最好是协商 这点小事不值得走其它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