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会还敢迟到,当场给我辞退”。虽然很霸气,但不懂法。如果员工不接受辞退,可以到申诉,肯定赢。员工即使赢了官司,但得罪了老板,估计也待不下去了,公司应该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好聚好散。没想到这个主任不知道什么原因,把手机装起来了,可是手机又“滴滴”的响起来了。老板不乐意了,叫他出去,他当时也生气了,把手机往桌子上一摔,说:“你是老板就了不起呀?你除了钱比我多之外,其他的你哪一点比我强?像你这样的老板,我还不伺候了!”说完离开了会议室。
当时我就职的一家公司,老板非常崇尚军事化管理,他要是说开会,不管你是在干什么,必须立马放下手头的工作,来办公室开会,不然的话,即便是关系再好,那也免不了劈头盖脸一顿批评。我不能因为一个人或者照顾老同事的情分就不管,所以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他手上的客户资源全部做了一遍摸排了解沟通。定是得不到任何仲裁和法官支持的,而且是现场辞退,这种高压、严厉式的老板个人式管理,能管得了多久?而且老板说他参加的会议员工都敢迟到,言外之意,如果他不参加,可能迟到现象很严重,也有可能根本管不了。
领导以身作则,不管你职位有多高,不能搞特殊化,必须上行下效。客观地说,老板的做法有欠妥当。开会迟到,虽然违法了公司制度,但还不至于到了开除的程度。既然公司有制度,就应该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该惩罚了惩罚,但是不能让个人情绪和好恶凌驾于组织制度之上。如果老板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视制度如无物,还要制度干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