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但是第一年是劳务派遣,后来跟公司签的合同,请问赔偿把第一年的会算进去吗

如题所述

一般不算
除非单位有承诺之前劳务派遣的工作年限累计到一起计算
之前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时,你应该和派遣公司要求补偿金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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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2
一般是不会的。
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的规定,劳务派遣制员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而非用人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可能被计算为工龄,也就不可能在被裁员时计算为连续工龄而得到经济补偿或赔偿。
第2个回答  2019-03-02
劳务派遣一般没有补偿,跟公司签的合同有补偿,如公司人性化处理把劳务派遣一并算,这公司还是可以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3-02
肯定是
赔偿按照在公司里工作时间计算,满每年一个月工资的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两年(24个月工资)的上限
第4个回答  2019-03-02
看你从派遣公司往公司转的时候工龄有没有给你算进去,或者是你自愿申请转的,还是被动转的,如果是被动转的就应该算,否则就有可能不给你算了。欢迎采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