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规定是不合法的。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暂停条例》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员工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更是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劳动者在提供劳动的情况下,单位不以任何理由扣发工资。
如果发生用人单位以7天内离职为由扣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选择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如果单位拒不发放工资的,劳动监察大队有权根据情况对单位进行罚款等处罚。
如果经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无果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届时,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全部工资,还可以要求单位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支付应发金额的25%作为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