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第几条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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