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不发.可以到劳动局告吗?

我工资拖了快一年了。怎么办啊

有用的。应该立即向当地的劳动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报案,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对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者还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可通过向公司邮寄书面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然后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按工龄支付每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如果老板欠了你的工资的话,可以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出示好双方的劳动合同,以及最近未发工资的相关证据。在劳动部门申请申诉要求其立即支付相关工资,也可以到法院进行申诉。如果对方还是拒绝支付的话,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强制支付。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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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5
是有用的,劳动局可以帮助解决工资问题。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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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6-24
老板拖欠工资,当然是可以到劳动局告他的。如果老板拖欠工资不发的。当然是可以到劳动局反应问题告他的你。也可以报警处理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的。如果老板拖欠工资,他已经涉嫌到违法的。所以可以通过很多途径。进行讨要工资的。也可以进协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还可以到公会进行反应的。所以方法是很多的。
第3个回答  2021-06-24
当然可以去劳动局告了,当然告了后,公司会付你钱,但是你也不可能继续待在公司了,一年不给工资确实也是很过分。
第4个回答  2021-06-24
可以的,去劳动仲裁部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问题。这样的老板也太不靠谱了,可能下次找人也没人气了,做人要做个好人,也不能抗工人的血汗钱,,必要时请律师进行处理。打工人钱也来之不易。在线工作找个靠谱的老板。不给钱联合起来让老板不能开工。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不对的事情,给你创造的利润,还不给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