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内退员工,现新单位与我签的是劳务合同,合同上说提前10天通知对方,双方都不需要付补偿金,请问

本人是内退员工,现新单位与我签的是劳务合同,合同上说提前10天通知对方,双方都不需要付补偿金,请问单位由于自己的管理不善,造成亏损,需要裁员,优先裁我们签劳务合同的,并且没有经济补偿,单位说是劳务合同上面约定好的,请问,像我这样被裁,可以有经济补偿金吗,我已经在这新单位上班6年,并且现在还没有正退,没有领取社会养老金,谢谢各位

分清你合同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如果和单位是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如果是派遣公司的劳务合同,单位是退工回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再派遣或者派遣公司解雇,支付补偿金
如果是内退后和单位签劳务合同,按合同约定,不用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追问

首先要感谢你,我也看到劳动法司法解释3中的第8条说如果内退人员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也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如果有劳动纠纷上诉至法院的,是按劳动关系来处理的,那么是不是可以说单位与我签的劳务合同是无效的,我也可以依据劳动合法要求单位给我经济补偿金

追答

那个解释是与新用人单位,就是除了你内退单位外,又和别的单位有劳动关系的,直接仲裁按劳动关系处理

追问

是的,我就是与新单位发生纠纷,谢谢你百忙之中的回复

追答

新单位可以劳动仲裁,按劳动关系要补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5-03
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