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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您是可以请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追问病假工资中是否包含社保的个人承担部分?是不是各个地区不一样啊?是不是不管扣不扣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只要不够本地最低工资的80%都可以自己提出辞职并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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