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是否给予经济补偿不能一概而论。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是否给予经济补偿要看辞职的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12-11-01
如果个人辞职的话,是没有补偿的.
但如果是合同期满,公司要求解除合同,才会给你补偿3个月的工资.
具体法律条款: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辞职,就是第(五)条,没有补助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1-01
推荐答案正解,合同期内辞职是没有补偿的(除非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
如果合同期满了,公司不跟你续签,或者提供的新合同,待遇比之前的合同待遇低。
你不签的话,公司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4个回答 2012-11-02
你好,如果合同期满,企业必须给你补三个月的工资。但是是你主动提出辞职并且企业不存在任何过错(如劳动条件不安全、未按时足额给付工资等等),则企业不需要给你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