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请病假一个月是否会被辞退,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了

如题所述

不会被辞退。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请病假,如果劳动者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住院证明的,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劳动者的,在试用期内,仅仅是请病假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除非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法律分析
劳动者没有个人过错,公司是不能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如果用人单位违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补偿金。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定形式,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情况。劳动关系是指受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由于我国就业竞争激烈的国情以及《劳动法》发展历史,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的存在。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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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看你企业对你的评价与对你的依赖度而定!假如你是特殊岗位技术员!或经过公司投资培训!也许不会辞退你!假如没有以上情况!那企业与你个人都有权利提出辞退或辞职要求!但企业要在试用期辞退你必须向你说明理由!
。(8)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工伤或病假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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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8-09
1、如果单位以你请病假1个月为由将你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仅仅是请病假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2、如果单位辞退你,你可以要求单位给您书面的辞退通知书;
3、如果诉讼,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11-08-09
是否会被解除劳动关系要看用工单位。按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试用期内用工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2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请病假,如果劳动者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住院证明的,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劳动者的,除非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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