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在工伤期间的赔偿问题

我的一个朋友和电力部门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去年因为工伤修养了几个月,并且为了治疗向公司借了一部分钱。工伤也被公司认可了。
现在他想知道,公司能否补偿他修养期间的工资?能补偿全部么?有没有什么法律做依据?

第一 需要补偿

第二 可以按照合同和协商一致原则 来确定 毕竟为公司做了贡献了

第三 具体费用和原则可以找相关社会保险中心确定后在制定 电话12333

第四 建议上份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和提高

第五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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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1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伤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基本工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12-03
1.劳务派遣工在劳务派遣工作时造成的工伤,应该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2.在有医院开具的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